和县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再发力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16日凌晨,和县法院执行局再次集结二十余名干警,前往和县各个乡镇,开展常态化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协议3件,和解执行到位6万余元。
借钱拒不还,蒋某被司法拘留15日
和县某宾馆老板蒋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李某借款共计20余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前往催要未果,遂向和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归还借款20余万元。和县法院受理后,判决蒋某偿还借款20余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蒋某仍不履行,李某遂向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蒋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蒋某正常经营一家宾馆,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但蒋某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在这次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成功将蒋某拘传至和县法院,但蒋某拒不配合,也不愿意做出还款计划。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尾款拒不付,拘传促和解
赵某雇佣马某建造活动板房及雨棚,该工程完成后,约定尾款11000元尽快归还。后经马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和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过审理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迅速浏览案件卷宗,初步做出执行计划和方案,考虑到本案的执行标的较小,被执行人位置具体明确,执行法官立即将本案纳入到强制执行行动中。在执行法官以案说法和劝导下,被执行人了解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向执行法官表示希望法院居中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导下达成和解协议,尽快将尾款支付给马某。
今后,和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升案件执行质效,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