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快速扣划解企业之忧 高效执行获锦旗致谢

时间:2022-10-12 09:54:54 稿源: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近日,宣城市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来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 雷厉风行促执行 一心为民好法官”的鲜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韦松手中,并多次竖起大拇指点赞执行干警的高效工作作风,在找寻被执行企业住所地未果的情况下,当机立断对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存款采取冻结、扣划措施,有效保障了其公司的胜诉权益得以顺利兑现。

  2021年8月7日,安徽某建筑公司作为发包方与宣城某工程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防水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宣城某工程公司为安徽省某建筑公司的项目宣城某学校图书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劳务分包施工,双方另就价款等事项作出约定,宣城市某工程公司按约施工完毕后,经双方对账,确认工程款共计125486.5元。后经宣城市某工程公司多次催要,安徽省某建筑公司仅于2022年1月30日支付3万元,余款95486.5元一直未支付。2022年7月13日,宣城市某工程公司将安徽省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给付工程款95486.5元及逾期利息。然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宣城市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到庭无果,多次通过电话与其联系也未得到回应。执行干警遂根据法律文书登记的公司地址实地找寻该公司,却发现根本无该公司存在过的痕迹,前往当地管委会查询,得知该公司登记的地址处并无该公司。同时执行干警还了解到被执行公司还涉及其他案件纠纷,为了确保申请人公司的权益得以有效保障,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安徽某建筑公司银行账户存款采取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然该账户余额较少不足以全额支付宣城市某工程公司被拖欠的工程款。执行干警遂继续实时关注该公司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被执行人公司账户有一笔款项进账,金额足以支付拖欠申请人公司的工程款,执行干警遂第一时间扣划95486.5元并交付于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州法院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时对涉企案件进行标识,并与执行局建立诉前财产保全对接机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现及时有效控制,助力企业抢时间、降成本、抓机遇,切实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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