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交通事故致伤拒赔付 法官倾力执行促履行

时间:2022-11-15 15:48:02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刘法官,我把钱带来了,今天就全部付清。”11月14日上午9时,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带着4.8万元来到南谯区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案款交到申请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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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张某驾驶车辆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调解,张某同意赔偿李某医疗等费用,但张某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对剩余钱款迟迟不履行。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拒不理睬。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并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偿还义务。见张某仍旧拖延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对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之后,执行法官再一次联系张某,释明如果其仍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看到法院“动真格”后,张某表示尽快履行赔偿义务。11月14日上午9点,张某将4.8万元现金交付给申请人李某,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顺利执结。(孙梅梅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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