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雪天执行不停歇 拘留所前忙认错

时间:2023-12-20 15:51:04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随着一场大雪的降落,并没有阻挡我们执行干警勇往直前的脚步。12月18日,南谯法院执行干警根据举报线索,将滁州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成功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长时间释法明理后,李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当将李某送至拘留所门前时,李某这才后悔,当场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

  2021年,滁州市某建筑公司与滁州市某集装箱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某建筑公司为其提供钢材。2021年7月,经双方结算,滁州市某集装箱公司拖欠该建筑公司钢材款33.6万元。后建筑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该集装箱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滁州市某集装箱公司仍未支付货款,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公司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却置若罔闻,既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协商解决问题,消极规避执行。

  12月1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滁州市某集装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此刻正在工厂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该厂,通过与门卫沟通得知李某刚刚驱车离开,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上李某告知其正在公司门卫处等待,李某误以为是客户,立即开车返回工厂门口,见到法院执行干警,此时的李某也“无路可退”,执行干警立即将李某拘传至法院。

  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多次向李某释法明理,但其态度恶劣,始终以“没钱”推诿履行。在执行干警长达3小时劝导无果后,执行法官遂决定对李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经体检,当执行干警将李某送至拘留所大门口后,李某这才后悔,主动向执行干警认错悔错,表示愿意还款。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承诺一定按期偿还欠款。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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