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路虽远,“执”必达
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祁门县法院执行局在8月6日至8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异地执行行动,这也是该法院2024年开展的第九次统一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
“卫法官,陈某就住在这个小区的某某室,我已经盯了好多天了,最近几天他应该在家的。”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杭州市钱塘区。8月7日上午8时,执行法官一行敲响陈某家大门,陈某的妻子朱某及家人在家,但陈某并不在。承办法官拿出生效裁判文书,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朱某联系陈某,不要躲避,积极解决此事。最终,陈某支付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卢某,同时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现场二
同时,另一行干警于8月6日下午到达合肥经开区,此案是关于程某与安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某公司应当按时支付16500元,却未如期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执行干警到了后发现该公司已搬迁至别处,新的办公地点无法得知。执行法官立即与该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告知其解决问题,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我现在正在努力上班筹钱,等这个月发工资后,我愿意支付部分执行款,剩余部分接下来两个月内支付完毕。”经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某公司负责人承诺三个月内支付完全部案款。
执行现场三
8月7日一大早,在合肥的“执行小分队”前往被执行人张某位于安徽合肥瑶海区的住处,当面告知其按和解协议支付今年的执行款一万元,并表示若无法支付,将对其采取下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张某看到执行法官和法警,害怕自己被拘留,当即表示:“没想到你们还到合肥来找我,我愿意还钱,请不要拘留我。”被执行人随即当场打电话凑钱,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张某将凑齐的一万元转入法院指定的案款账户,并承诺接下来的每年年初按约定偿还一万元,直至款项还清为止。
此次异地执行行动历时三天,出动干警11人,办理4件案件,拘传2人,执行到位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