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初冬执行有“速度” 保障民生有“温度”

时间:2024-11-28 17:07:27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19日,枞阳法院执行干警用时10余日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高效兑付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申请人高度赞许。

  刘某甲与刘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4414.93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乙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刘某甲遂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同时综合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调查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乙名下仅有部分存款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11月19日上午,执行干警向刘某乙发出督促履行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刘某乙主动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内,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对刘某乙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处处受限,引导刘某乙主动履行。最终,在充分了解逃避履行的严重后果后,刘某乙主动履行了全额案款。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枞阳法院将坚持常态化开展“徽动执行之守护民生”行动,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多元需求,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朱燕)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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