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法院:冻结支付宝微信账户 让老赖财产无处藏匿

时间:2018-01-06 16:18:40 稿源:安徽法院网

       随着科技的发展,移动支付功能也越来越方便,许多人的支付方式都悄悄地发生了改变。你可以看到大街小巷许多商贩都贴着支付宝或者微信的二维码,也可以看到许多人出门只带一部手机就可以进行相关的衣食住行消费。移动支付为人们生活带来了便捷,但也有不少被执行人耍起“小聪明”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转到支付宝或者微信账户中,认为这样法院就查不到自己名下的财产,而无法执行。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支付宝、微信账户分别进行冻结,让“老赖”财产无处藏匿。

  冻结支付宝账户打破执行僵局

  岳某在2012年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郭某借款人民币20000元,约定借款两年内还清,并由岳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岳某拒不归还借款,郭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岳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岳某仍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郭某向庐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网没有发现岳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执行法官发愁案件陷入僵局时,猛然看到司法查控网反馈被执行人岳某名下有支付宝账户,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2017年9月16日委托支付宝公司所在地的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进行查询。5个工作日后,支付宝公司的查询回执寄回,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岳某在支付宝上的交易基本上是每天都有,有外卖、滴滴打车、购买物品、手机充值等小额支付信息,还有许多订购火车票、飞机票等大额支付信息,于是便制作相关文书邮寄给支付宝公司将被执行人岳某名下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

  柳暗花明冻结微信账户

  2015年8月,安徽某储运公司与安徽某实业公司、王某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了具体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管辖等事项。协议签订后,安徽某实业公司支付了首付款500万元,安徽某储运公司也按约定将15%的股权过户登记在安徽某实业公司名下,但余款400万元安徽某实业公司却迟迟未能给付。2016年4月,安徽某实业公司和王某出具还款计划书但仍未能履行,于是安徽某储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安徽某实业公司、王某一直未履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1月,安徽某储运公司向执行法官提供王某在深圳、广州有房产和债权,需要前去查封、冻结,执行法官在到达深圳后查封了王某在深圳的房产。在经过腾讯公司时,执行法官拿出从司法查控网打印的财产情况表看了一下,王某名下的微信账户上有4000余元,于是直奔腾讯公司准备详细查询。经腾讯公司接待后,执行法官被告知,无法现场出具查询材料,需要等待几个工作日,于是执行法官便先前往它地办理公务返回合肥等待。几天后,执行法官收到了腾讯公司的回执,发现王某的微信下财付通记录频繁交易记录,于是便制作法律文书邮寄给腾讯公司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微信账户进行冻结。

  庐阳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虽然这两笔账户冻结看似只是普通的冻结,但是对于支付宝、微信账户的冻结在庐阳法院是首次尝试。自两家公司对人民法院司法查控网开放查询以来,庐阳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这一新渠道,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搜寻力度,积极主动与两家公司对接,对上述案例中两名被执行人名下交易频繁的支付宝、微信账户果断予以冻结,有效压缩率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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