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老赖"上失信黑名单 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时间:2018-06-05 15:52:03 稿源:安徽法院网

  6月4日,失踪已长达两年的被执行人吴某前带着现金九万余元来到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主持协调下,吴某前将现金交到申请人吴某付手中,一起长达近四年之久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划上一个句号。

  吴某付与吴某前系祖孙关系。2014年8月3日,申请人的儿子吴某在湖北十堰市打工期间,在工地上突然死亡,因申请人年迈体弱,被执行人吴某前作为死者的家庭代表到湖北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雇主一次性赔偿死者吴某的家庭成员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3万。被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拒不给付申请人应得的份额。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0日将被执行人起诉到谯城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15年4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吴某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101156.67元。吴某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15年7月16日作出二审判决,吴某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92490元。吴某前拿到二审判决书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于2015年9月24日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进行劝说,但被执行人以不接电话和各种借口拖延搪塞,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早已将赔偿款转移,名下银行账户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殊不知,被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买了一辆轿车,在广州跑滴滴快车业务,滴滴公司发现被执行人系失信被执行人后,强制要求其注销滴滴司机账户,被执行人无奈之下,连夜从千里之外的广州驱车赶到谯城区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法官屏蔽其失信信息,执行法官说“除非你履行法律义务,法院才能将你的失信信息屏蔽”,最终才出现上面当场履行的情景。(曹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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