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坏公交站台 失信平台曝光主动赔付

时间:2018-06-29 10:23:23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叫张XX,我和公交公司的案件已经付清,现在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6月25日,张某来到了淮上法院执行局窗口说道。2017年6月7日,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小型客车,沿淮上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时,撞倒公交站亭及站牌,造成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警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淮上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站牌损失费等合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赔偿,蚌埠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张某不愿赔付,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直至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张某终于主动联系蚌埠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张某赔付3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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