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追索工伤赔偿费用 "绿色通道"快速执结4万元

时间:2018-07-06 08:00:19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3日下午,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宋某发放执行款40363元,宋某连声感谢,该涉民生执行案件从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仅用一周时间就顺利执结。

  据悉,2016年宋某与安徽某建业有限公司(下称建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施工期期间造成损伤,宋某遂至风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经仲裁,建业公司需向宋某赔偿39865元。但建业公司对劳动仲裁存在异议诉至法院。2018年5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建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支付宋某各项损失39865元,并支付宋某垫付的诉讼费用498元。法定期限结束后,建业公司并未履行法定义务,宋某遂到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凤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执。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多次上门调查;另外一方面,查控其可控执行的财产,并告知被执行人必须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可能承担拘留、罚款甚至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立即将执行款送至法院,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款后,当即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当场发放案款,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吴维维 张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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