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难缠”被拘儿送钱 小额案件立案六天速执结

时间:2018-08-03 09:48:12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30日晚,霍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参加完执行工作调度会后,再次投入到“夜间擒赖”行动中,于当晚11时将被执行人王某依法拘传到法院。 2018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驾驶无牌证三轮车拉载不锈钢管,由于驾驶不当碰到路边护栏致使钢管散落,适逢葛某驾驶的车辆避让不及,导致葛某车辆被砸受损。经认定,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经霍山县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赔偿葛某各项损失14559元。但王某迟迟不予给付,申请人葛某申请强制执行。

  7月26日,该院对案件进行执行立案。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线索,经走访调查,干警发现王某在家中开了个不锈钢门窗加工铺,还雇佣了几名工人,生意也还不错,王某完全具备给付赔偿款的能力。

  但是,执行法官通过对案件的研判分析,认为被执行人王某较偏执,该案执行难度不小,极有可能是"骨头案",一是因为在审理中,经法院传唤,王某拒绝到庭参加诉讼,二是因为在执行中,王某拒绝签收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

  果然,被拘传到法院的王某对执行法官长达数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完全充耳不闻,摆出一副对抗到底的态势。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绝申报个人财产,法院果断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8月1日上午,王某的儿子送来全部执行款,一件立案只有6天的小标的“骨头案”案件顺利执结。(张正超)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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