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失信影响公司发展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时间:2018-08-23 17:05:52 稿源:芜湖市弋江区法院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7月5日,申请人梁某进入被执行人芜湖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政文员工作,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因各项赔偿费用发生争议。在弋江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芜湖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梁某7500元。但到了约定时间,芜湖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梁某遂于7月23日向弋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芜湖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并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约谈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执行法官责令张某立即履行劳动仲裁调解书,告知其如不履行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一听立即慌了神,表示公司业务刚步入正轨,生意正越做越大,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严重影响公司发展。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张某立马去银行取出7500元现金交至法院,请求法院尽快结案。

  当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梁某来领款时,梁某十分激动,不停的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法院执行的工作效率称赞不已。至此,本案顺利执结。(汪一粟)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