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豪宅却拒不还钱 芜湖“老赖”被判拒执罪

时间:2018-08-28 09:28:59 稿源: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许业胜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2018年8月3日,随着法槌敲落,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起拒执罪的公诉案件有了一审结果。

  时间回到2016年2月,被告许业胜及其安徽光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与原告芜湖景康建材有限公司的货款纠纷案中,被镜湖区法院依法判决支付货款1316.7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执行法院判决,后芜湖景康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虽有执行人员敏锐发现许业胜为其儿子出国留学存入保证金而成功扣划27万余元,但整体执行成效不佳。

  案件执行阶段,法院还查明,被执行人许业胜在其老家无为县赫店镇苏塘村拥有自建豪华别墅一幢;还拥有古斯特、路虎揽胜汽车各一辆,登记在其亲戚丁某某名下;由许业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安徽光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共计收入2700余万元,但无一笔款项用于履行法院的判决,且被执行人许业胜违反财务规定授意其名下公司向财务丁某某、钱某某等转移资金。执行人员曾在芜湖某工地找到许业胜,但欲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时,因工地民工阻挠而未果。此后,许业胜未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

  2017年3月16日,镜湖区法院发函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对许业胜涉嫌拒执罪进行立案侦查,于2017年8月2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12日向镜湖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许业胜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许业胜归案后因慑于法律威严,与申请执行人芜湖景康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分期偿还了1200万元,芜湖景康建材有限公司对许业胜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综合被告人许业胜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遂作出前述判决。

  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镜湖区法院趁势而起,重拳打击拒执行为,畅通诉讼渠道,追诉模式实现公诉、自诉双轮驱动,两翼齐飞。在拒执罪案件办理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贯彻宽严相济,做到量刑平衡,有效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结合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拒执罪案例以及该院审结的拒执罪案件,通过微信公众号、诉讼大厅电子屏幕、报纸等多种媒介,加大打击拒执犯罪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联合惩戒违约失信行为的良好氛围。(凌峰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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