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隐身”两年 执行法官迫其“现形”履行义务

时间:2018-10-12 16:44:40 稿源:青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苏某某、钱某某与王某某、查某某夫妻两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青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夫妻败诉,并按期支付所欠款项。但王某某夫妻二人到期仍有50000余元未能履行,苏某某、钱某某便向青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查某某夫妻成为了青阳法院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额为54000元。

       自2016年苏某某、钱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以来,王某某夫妻两人一直避而不见,仅支付10000余元执行款,两起执行案件至今未结。执行法官与王某某夫妻两人多次联系,但王某某夫妻两人总是称自己忙,始终不来法院协调。

  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王某某户籍地寻找当事人,发现其已多年不在户籍地居住,在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查询后,也未发现王某某夫妻两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两起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9月,经执行干警多方打探,终于发现王某某夫妻两人在池州市贵池区某小区居住,经执行干警踩点后,确定王某某夫妻两人的作息时间后,周五晚,青阳法院执行干警一行6人来到王某某夫妻两人租住的房屋中,终于与查某某见上面。经执行干警阐明法律后果后,在如此强大的执行压力下,查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场电话与王某某联系上,确定所欠执行款的具体数额,主动先支付5000元执行款,余款分期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经了解,王某某一直在开车跑运输,常年不在家中,目前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查某某因陪读一直不上班,无经济来源,家中经济并不宽裕,且王某某前几年被骗,经济陷入困境,现稍微有所缓解。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执行干警当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申请人也同意了王某某夫妻的还款计划。执行干警与查某某再次强调了不按期执行的法律后果,查某某表示一定按期尽最大努力履行,及时结清执行款。

  走出查某某家,执行干警相视一笑,虽然饥肠辘辘,但为正义而奔波,一切都值得。(汪佳曼)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