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执行修复“老友”关系 现场支付十万达成和解

时间:2019-03-21 08:51:22 稿源:诗城法苑微信公众号

  3月19日,雨山法院调解室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孟某某将100000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某,随后双方达成和解,二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该案圆满执结。

  2016年5月,孟某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向老熟人郭某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孟某某未能按期还款。郭某某多次催促索要欠款均无果。2018年2月,郭某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但考虑到和孟某某关系熟络,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于是他向马鞍山市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寻求帮助。在调解员的多番撮合努力下,双方最终于同年4月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经雨山区法院司法确认后得到强制执行力。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郭某某依旧未能讨回借款本息。2018年11月,郭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案后,向被执行人孟某某依法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并且多次联络被执行人进行劝诫教育,孟某某称自己并非有意不还款,而是近年来生意惨淡无力周转,并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如数归还欠款。执行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后,认为双方此前关系不错,系相识多年的朋友,且孟某某也有自己正在经营的生意,遂努力说服申请人郭某某给予孟某某适当宽限期。2019年3月19日,被执行人孟某某拿着厚厚一叠现金出现在法院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孟某某将100000元现金当场交付给郭某某,最终二人达成和解、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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