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法院:拍卖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权 抵缴执行款

时间:2019-06-21 08:24:00 稿源:铜官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1日,铜官区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将被执行人陶某、刘某租赁的泗县长沟镇一宗集体建设用地22.4年的租赁权拍出,6月19日,在泗县长沟镇政府、汴河村委会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刘某将上述土地交付给买受人。

  2013年7月,陶某、刘某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流转为由向徐某借款80万元,借款到期后,陶某等仅归还10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陶某等归还徐某借款本金70万元。

  执行中,法官依法向陶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通过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陶某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查找,陶某已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对陶某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并拘留刘某十五日。眼看执行进入僵局,法官却没有放弃。据申请人反应陶某等曾租赁泗县长沟镇汴河村所有的集体土地投资办厂,法官立即去函与泗县长沟镇政府核实。经确认,陶某、刘某确实承租泗县汴河村35910㎡土地用作水泥混凝土搅拌厂,租期30年,已缴纳租金98.2万元。因被执行人陶某等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法官决定强制拍卖上述土地剩余的22.4年的租赁权。 6月11日,通过竞拍,被执行人所有的汴河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权拍出580015元,拍卖款已全部冲抵执行款。6月19日,在泗县长沟镇政府、汴河村委会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刘某已将上述土地交付给买受人。(张雪琳)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