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多种手段齐上 治好被执行人“拖延症”

时间:2019-07-10 16:22:39 稿源: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2018年底博望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小王新收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130余万元,已经拖欠将近三年。被执行人尹某与李某夫妻二人多次分期还款的承诺均化作空头支票,焦急的申请人只得求助于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之初,执行员及时传唤被执行人尹某与李某夫妻二人,要求被执行人及时还本付息。尹某承诺回去凑钱,尽快还款。后因被执行人再次失信于人,博望法院依法将尹某与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对二人名下的多家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依法将李某名下的高级轿车依法扣押。

  执行员了解到被执行人经营一家快递公司,应当具备还款能力,其二人拖欠履行的行为非常恶劣,博望法院遂于2019年春天依法将尹某强制拘留15日,拘留次日李某便付款十万元,尚欠120余万元。执行双方在执行员的主持下再次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尹某与李某承诺2019年6月底付清全部借款本金,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

  时光飞逝,6月如期而至,但是被执行人的还款却未依约到账,执行员小王多次催促尹某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效果甚微。最后关头,执行员小王对尹某发出最后通牒,若其继续拖延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重压之下,尹某于7月9日将所欠款项全部转入被博望法院冻结的账户,请求法院直接扣划,希望法院能够既往不咎。考虑到李某不久前刚刚生产,尹某也将130余万元借款全部还清,申请人也表示谅解,博望法院决定暂不追究,但对尹某与李某提出严厉批评,告诫他们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徐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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