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赖”拒不返还财物 法院依法拘传并拍卖房产

时间:2019-11-21 09:13:33 稿源:合肥晚报

  两位老人离婚后,一方将对方安置房和补偿款长期据为己有。执行法官劝说其履行返还义务,却遭遇被执行人各种理由搪塞。近日,肥西法院依法拘传这位已是古稀之年的“老赖”。

  申请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某都已是古稀老人。双方因生活琐事等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离婚后,程某某户籍在郭某某名下一直未迁出。

  此后,在肥西县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程某某应获得拆迁安置面积45㎡和房屋补偿款17430元,相关权益落实在户主郭某某名下,由郭某某领取并占有。程某某将户籍迁出时才得知上述权益被郭某某占有,便通过村委会与郭某某进行协商,要求返还,但郭某某以没有给付能力为由拒绝,以致成讼。

  2016年11月,肥西法院判决郭某某返还程某某45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屋、补偿款,判决生效后,郭某某以政策变动等种种事由为借口,迟迟不履行义务。加之双方当事人年事较高,家人多方阻挠等因素,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变成“骨头案”。

  2019年年初,肥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郭某某督促其履行返还房屋及补偿款的义务。郭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抗拒执行。根据申请人家属提供线索,执行法官查询到郭某某已将程某某应享受的安置面积转卖予他人。当时,郭某某名下还有其他拆迁房两套。

  11月18日,执行法官前往郭某某住处,遭到郭某某强烈对抗,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将郭某某拘传到执行局,再次向其重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承办法官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对郭某某现有安置房采取评估拍卖措施,保障申请人程某某的合法权益。 (朱宇 王昕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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