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拖欠1900元材料款 纳入“黑名单”后立马认怂

时间:2019-11-26 13:21:59 稿源:安庆新闻网

  “法官,我看到你们法院冻结了我的微信,并将我纳入黑名单,我想还钱,该怎么办?”近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许某主动联系宿松法院,请求尽快履行义务,并申请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解除对其查控措施。

  吴某在县商贸城经营装饰装修材料,许某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2017年起,许某多次在吴某处采购装修材料,经结算,许某仍欠1900元材料款未给付,2019年5月,吴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许某,要求支付材料款1900元。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许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吴某材料款1900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许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也未向宿松法院书面申报财产,执行人员与许某联系后,许某表示吴某还扣押了他一套电钻工具,需赔偿其损失后,许某才会履行义务。执行人员耐心的向许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因执行依据没有涉及到“被扣押的工具”的赔偿和返还问题,因此,许某如主张权利,需另行起诉,但不影响该案的执行。同时,执行人员也表示可以做吴某的工作,让其返还许某的工具,但返还工具的权利在吴某,法院不能强制吴某返还,这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许某在执行案件中应主动履行义务,如觉得还和申请执行人另有纠纷,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并就已支付的案款申请财产保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许某仍然顽固要求捆绑处理,以拖待变,拒不履行义务,宿松法院随后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发布,并告知许某拟在社交媒体曝光。许某看到后迫于压力,主动打电话要求还钱,并支付完全部材料款。经过沟通,吴某也表示同意返还工具给许某,11月23日,该案顺利执结,也化解了另一起纠纷,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朱蕾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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