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析理促拒执人支付民工工资

时间:2019-12-16 10:39:47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2月14日下午,界首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农民工王某拿到了5500元工资款。

  被告吴某某在承建界首市政府水利工程沙北某村路桥时,雇用原告王某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原告于2018年12月2号和被告结算劳动工资,被告为原告写了一份下欠劳动工资的欠条,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工资款未果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愿履行义务。无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吴某某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吴某某视若无睹,溜之大吉,为躲避执行,前往外地承包工程。执行法官给其打电话、发信息通知其履行义务,他总是推三拖四、软磨硬抗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和入户调查,未发现吴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无法推进。

  12月14日下午,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吴某某回家的消息,立刻到吴某某家,对其释法析理,耐心规劝其履行义务。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批评教育下,使吴某某转变了态度,提高了认识,明白了拒绝支付民工工资是违法悖理行为,他当即将拖欠申请人王某的工资款足额交给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不敢懈怠,立即通知王某领走了案款。至此,该案执结。(王海峰 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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