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公职人员替老铁担保成“老赖”差点被拘留

时间:2019-12-23 09:16:1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年来,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替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未能还钱后而成为被告的案件逐渐增多。12月22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公职人员案件,因为替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借款担保而成为被执行人的李某面对法院的“约谈”,终于“不淡定”了,迫于失信压力,当场主动兑现了全部案款。

  李某为某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12月,王某向汪某借款10万元,李某为王某担保,借款后,经汪某多次催要未果。2019年6月,无奈之下的汪某将王某和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偿还借款10万元,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人均未履行偿还义务。汪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便不知所踪,且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联系李某,但李某声称并不是他借的钱,只是因为大家熟悉帮着做了担保,并以目前自己经济状况也不太好为由企图拖延还款,执行法法官了解到此案件担保人是公职人员的特点,采用约谈的方式,随后,将李某约到该院调解室对其做思想教育工作。在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向李某详细说明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告知其不履行担保义务的相关利害关系,建议李某应主动依法履行担保义务,维护公职人员形象。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与调解,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比较配合工作,随后,李某的家人将1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经过这件事情,李某悔不当初。(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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