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释法明理显成效 拒执人家属代为履行促执结

时间:2020-07-16 17:05:25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喂,你好,是黟县法院执行局吗?”

  “是的,请问你是?”

  “我是郭某的妻子,上次接到你们电话,我们考虑清楚了,同意帮我丈夫缴纳剩下的近十六万元罚金,希望你们告诉我丈夫让他好好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郭某因犯受贿罪,被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该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了郭某名下财产十九万元,经多方查询,未发现其名下还有其他财产,致使剩余款项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其家属也未向法院代为缴纳刑事罚金。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向其家属释法说理,详细阐述了服刑人员家属积极代为缴纳罚金,能够为服刑人员在减刑、假释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最终,在黟县法院的努力下,郭某家属表示,将想方设法帮助郭某足额缴纳刑事罚金。近日,郭某家属将近十六万元一次性打入该院执行账户。至此,该案刑事罚金三十五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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