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法院:打击 “ 老赖 ” 没商量 搜查、拘留双管齐下
近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对一名消极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何某住所进行了强制搜查,并对其本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的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
2016年8月,何某驾驶小型客车行使时,不慎撞到路边绿化带,致车上乘坐人胡某受伤严重,经交警大队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因何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何某自愿赔偿胡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20万元,但何某没有及时足额履行义务。在执行阶段,法官通过多方调查,确认何某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其一直没有拿出足够的诚意,消极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干警在现场搜查
10月26日晚上,经过充分准备,在市法院执行局和舒城法院大力支持下,金安法院10多名干警前往何某位于舒城县的住所内进行强制搜查。此时只有何某家属在家,执行干警在向其亮明身份并出示搜查证后,依法对该住宅进行了强制搜查,当场搜出现金11900元及物品若干,并依法予以扣押。同时,执行法官还通过电话与何某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
将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
在此压力之下,何某不敢怠慢,次日主动到法院处理此事,并承诺尽快筹钱履行部分赔偿款。但鉴于其在执行过程中的恶劣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先行拘留,以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当晚,何某被送交拘留所依法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