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被执行人拒返不当得利 法官耐心释法促执结

时间:2022-08-10 14:43:5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已经把35000元转账给申请人了,这个案件可以结束了吧?”近日,谯城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李某电话,通过释法明理和真情劝解,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20年7月,王某为考察某房产项目,与威海某公司签订看房协议,协议对费用、行程等进行了约定,威海某公司安排李某为王某一行人的带看。考察过程中,李某告知王某若以公司员工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享受35000元抵6万元用于购房款的优惠政策,王某遂向李某转账35000元。后期王某发现房产项目跟李某所说的不一致,存在瑕疵,遂向李某申请退款,取消购房,但李某以款项以上交公司为由拒绝还款。2022年2月,王某多次讨要购房款无果后将威海某公司、李某诉至谯城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发现公司也未收到贾某收取王某的款项,李某无正当理由收取原告王某35000元购房款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遂判决李某向王某返还购房款3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身在外地的李某,李某一开始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提出一些理由进行辩解,执行法官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面临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答应两个月内把案款35000元全部结清,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件不当得利纠纷得以顺利执结。(徐鹏)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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