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昔日同窗欠钱不还 执行干警善意执行促履行

时间:2022-09-15 20:52:59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朝同窗缘,一世同学情!同窗情谊是一生中宝贵财富。但朱某某因把钱借给同窗好友张某,导致两人关系恶化,昔日友情破裂。最终在裕安区法院执行承办人柔性劝导下,张某还清全部欠款106577元,案件顺利执结。同时,双方握手言和,真挚友情得以回归。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张某系小学同学。2019年3月25日、4月9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原告借款共计20万元,承诺使用期限一年,并对使用期间的利息进行约定,被告立借据两张。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还款,被告称继续借用,并于2020年3月25日、4月9日重新向原告出具两张均为10万元借据。截止诉前,被告分文未还。原告为维护合法民事权益,特具状至裕安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查控、现场调查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不置可否。经承办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到法院沟通。在法院,承办人通过讲人情、明道理、释法律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还清全部欠款106577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卫政)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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