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躲避执行翻窗欲逃跑 干警当场抓获促履行

时间:2022-11-24 10:19:10 稿源:固镇县人民法院

  11月21日晚19时许,一场大雨如期而至,而此时一辆搭乘着执行法官、法警等人的警车驶出了固镇法院,火速赶往被执行人殷某家中。

  据悉,申请人余某元与被执行人殷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殷某联系,其均置之不理,东躲西藏。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依法查封名下车辆;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殷某行踪。

  执行期间,因申请人余某元去世,余某(申请人余某元的儿子)向法院申请变更主体,法院依法审核后出具了变更主体的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由余某元变更为余某,继续执行该案件。

  “找谁的?殷某不在家。”

  “我们是固镇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请配合工作......”

  晚上19时20分左右,根据申请人余某提供的关于被执行人殷某的线索,执行干警一行冒雨赶到被执行人殷某家门口,其妻子声称丈夫并不在家。不曾想,待执行干警走进被执行人殷某房间内,发现其旁若无人地坐在餐桌旁饮着酒张望着屋外发生的一切,好像执行干警所找之人与自己毫无关系。

  “殷某,希望你主动出来,抗拒执行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被执行人殷某在见到执行干警的一瞬间,直奔二楼仓皇而逃,现场法警紧跟其后。此时,被执行人殷某的妻子为了掩护其逃跑,将楼梯口堵住并撕打、抓挠执行干警,导致干警手臂受伤。

  顾不上伤口的处理,在控制了被执行人殷某的妻子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二楼,只见被执行人殷某手拿一根绳,正准备将防盗门反锁,从而顺着后窗逃跑。“逃避不是办法,主动履行才是你该走的路......”面对执行干警,无处可逃的被执行人殷某不再负隅顽抗,乖乖放下手中的绳子,被依法拘传至固镇法院。

  当晚20时左右,执行法官将查封车辆依法扣押至固镇法院并将被执行人殷某带到固镇县某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等一系列检查。检查间隙,面对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殷某,执行法官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对其拘留15日,如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将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的被执行人殷某才慌了神。

  “我愿意履行,我想和申请人余某谈谈行吗?”在固镇法院执行大厅,原本沉默不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殷某主动要求与申请人余某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殷某掏出钱包中1000余元现金交到申请人余某手中,并当场通过手机转账至固镇法院执行案款账户十万元。剩余款项,二人达成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冒雨执行,为民打造司法晴天。下一步,固镇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决心,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法官解读:申请执行人去世,作为继承人能否继承到其该有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应当中止本次执行,待继承完毕后继续恢复执行。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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