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微信交易十余万却拒不还款 拒执罪领刑两年

时间:2023-02-07 09:55:56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面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欠钱的行为只是民事行为,不会构成犯罪,殊不知有钱不还钱的行为就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拒执案件,被告人郭某某微信收款转款记录高达十几万元,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自诉人赵某某与被告人郭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郭某某欠赵某某288000元,裁定郭某某于每月28日前偿还申请人赵某某2000元,自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32年11月28日止,若被申请人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所有未到期债权均视为到期,赵某某可申请执行全部债权。该裁定于2020年10月8日生效,被告人郭某某未按照生效裁定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1月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告人郭某某的微信2021年2月22日收到名为“执着”的转款49950元、2021年2月22日收到名为“YU”的转款50000元、2021年2月11日收到名为“鼎顺建材”的转款30000元等多笔收款转款记录。上述款均被被告人郭某某转移,并未支付给自诉人赵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惩处。(郑文慧)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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