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互负义务陷入执行僵局 厘清关系破解信访难题

时间:2023-04-18 10:38:42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2019年崔某、郭某将房屋出售给阚某孙某夫妇,阚某孙某夫妇陆续支付购房款共计30.5万元但未办理过户。2019年7月,明光法院在审理崔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依法查封了该案涉房屋。阚某孙某夫妇于2020年9月起诉至明光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崔某、郭某返还已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等。明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崔某、郭某连带返还原告阚某购房款,阚某返还案涉房屋。

  判决生效后,崔某无力返还,只有阚某及孙某夫妇愿意配合搬离房屋,待房屋处置完毕后才能返还其购房款。阚某孙某夫妇担心“钱房两空”,坚称必须先全额返还购房款才愿意交付涉案房产。因判决双方互负义务陷入执行僵局,经合议庭合议后裁定终结执行。此后孙某多次信访,要求立案恢复执行。

  针对孙某信访事项,明光法院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包保案件,执行局局长、案件承办人为专班成员,及时做好接待、安抚工作,制定化解方案。包案领导统筹推进案件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困难,为信访案件实质化解提供强力的支持和保障。

  因涉案房屋关联7个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涉案总标的额又远远超出房屋剩余价值,如何厘清各方的利益关系,精准找到利益平衡点、打破执行僵局成为关键。各方当事人都紧盯房屋变现价值,是“现实所迫”,阚某与孙某夫妇坚决不愿意配合搬离房屋,也是“情有可原”。

  面对进退两难的现状,承办人积极转变思路,从房屋处置后的实际价值入手,估算偿还银行贷款后各方能够分配到的剩余款项,向其他关联案件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使得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崔某、郭某拿出相当于房屋处置后的剩余款项,同意解除房屋查封,阚某与孙某夫妇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成功找到突破口,取得实质进展。

  但被执行人崔某、郭某长期躲避执行,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是当务之急。明光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开展执行联动工作,通过公安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安徽省滁州市均有活动轨迹,包案领导立即安排部署,兵分两路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排查,确定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地为滁州市。通过与滁州市公安局会峰派出所、龙蟠派出所联动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可能居住在某小区,但小区物业和社区均未发现登记信息。最终通过社区联系查找周边幼儿园、小学,发现被执行人郭某行踪,承办人立即赶往辖区派出所,协同社区民警登门并成功拘传郭某。

  拘传后,郭某主动筹集13万元履行义务,查封涉案房屋的所有案件当事人同意解除查封并根据涉案本金按比例分配13万元;阚某与崔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案件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本案及关联6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推进,彻底化解了僵持已久的信访矛盾纠纷。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本案是明光法院法官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站在群众立场,既解决了群众实际利益问题,也化解好群众思想上的疙瘩,最终实现各方共赢、全体满意结果的典型案例。涉执信访案件频发,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当事人的胜诉利益没有及时兑现,在执行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案件,尤其是陷入执行僵局时,首先要厘清利益关系,找准平衡点,摸清各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积极转变思路,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努力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要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本案的切入点就在于尽快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筹集相关款项,最终成功打破执行僵局,顺利推进后续事宜,一次性化解7个案件,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此类案件处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阚园芳)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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