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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法院:个人合伙起纠纷 法官倾力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3-06-06 10:10:52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东至法院官港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0年10月,原告闵某与被告吴某某合作某一品牌化妆品在母婴渠道的开发和运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9月,闵某以双方于2021年3月散伙,吴某某不返还退伙款为由诉至本院,吴某某认为闵某诉称的散伙时间不属实,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没有进行合伙清算,遂驳回了闵某的诉讼请求,闵某上诉后维持原判。
2023年4月闵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某履行清算义务返还退伙款。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就终止合作项目时间、合伙账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5月8日组织双方庭前交换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对散伙时间争执不休。承办法官针对原告的各项诉请,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经过五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就具体清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清算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讲明利害关系,要换位思考。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最终双方在线上就吴某某返还退伙款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很满意。(许英)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