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执行110”深夜出击 释法明理促和解

时间:2023-06-15 09:35:26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喂,法官你好,我是申请人王某,被执行人毛某回家收麦子了,快点儿来……”王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王某的执行线索举报电话,称其发现毛某正在家中抢收麦子,执行干警带领法警火速前往该市金集镇毛某家中。

  2017年,王某先后累计借款18万元给毛某表姐夫即本案第三人郑某用于投资小额贷款公司,2019年该小额贷款公司严重亏损,二人结算账务时,王某将已收取的5万元利息算成偿还本金,余款13万元郑某答应分期给付。2019年7月,郑某找到毛某,并征得双方同意,将13万元债务转移至毛某,并由毛某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分期还款,且每年付息3000元。此后,被告仅给付利息 9000元,其13万元借款本金分文未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下,将其诉至法院。经该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不料毛某分文未付,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毛某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毛某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履行,因常年在外地工作,后执行干警不仅多次电话联系未有回音,实地找寻也未寻得其踪迹。然执行干警并未因此置之不理,而是密切联系申请人持续关注毛某下落,以快速帮助申请人讨回借款。

  行动当晚,天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成功在家中找到被执行人毛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毛某颇为震惊。执行法官对其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向毛某释明如若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毛某认识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并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商议还款事宜,最终,毛某当场支付王某5000元,余款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快速执结。(王建萍)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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