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干警驱车400多公里 异地执行促还款

时间:2023-06-19 15:51:38 稿源:安徽法制报

  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400多公里,前往浙江省台州市,成功查找到失信被执行人杜某,促使其当场兑付30万元执行案款。

  案件要追溯至2006年,原告陈某、卢某、赵某三人因与被告杜某存在借贷纠纷,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杜某偿还三人欠款共计1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杜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三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广德法院经过多次查控,均未发现杜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走访调查得知,杜某因债务较多,早已离开家乡,甚至不与其父母联络。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广德法院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并未放弃对杜某的查找,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联动公安协助布控。

  今年4月,执行干警通过对终本案件定期核查时,发现杜某新增了一条财产线索,立即展开调查,最终确认杜某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新购置了一处房产。该线索为案件带来了新转机,法院立即恢复案件执行。很快,广德法院执行局4名执行干警驱车400多公里赶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立即前往杜某房产所在位置,凌晨赶到杜某住处,正好将杜某堵在家中。

  迫于法院执行的威慑力,杜某联系家属筹措资金。经过几个小时的筹款,杜某将执行案款30万元成功汇入法院账户,剩余90万余元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至此,这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阮洋)

  编后:

  “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广德法院这种 “终本”不 “终结”的做法,较好地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终本案件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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