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拒付货款回乡受限 七旬老父替子履行

时间:2023-06-28 15:15:59 稿源:安徽法制报

  “齐法官,我是被执行人胡某的父亲,我儿子因拖欠货款被你们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准备端午节回家,才发现失信受限无法购买机票,我现在就去法院交执行款,请你们赶紧把他的失信黑名单取消吧。”6月20日,迫于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限制措施,被执行人胡某委托其年近七旬的老父亲来到定远县人民法院,替他履行了拖欠1年的4.21万元货款。

  胡某在定远县经营糕点店,长期从赵某经营的粮油店赊购面粉和油。双方经过结算,胡某尚欠赵某粮油款4.21万元。赵某多次向胡某催要,胡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赵某将胡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胡某偿还欠款。然而,胡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胡某联系,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但胡某均以糕点店因经营不善早已关门歇业、无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临近端午,胡某准备回乡,却在购买飞机票时,因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票,不得不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随后,胡某让其七旬老父亲将4.21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账户。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通讯员 丁岚)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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