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院:“东躲西藏”逃执行 异地追踪促履行

时间:2023-07-13 16:04:26 稿源:安徽法院网

  7月9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300公里赶往苏州市,成功找到一直躲藏的被执行人,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李某某与梁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梁某某、杨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8.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杨某某仅偿还李某某1万元,余款经李某某多次催要仍未偿还。李某某于201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梁某某、杨某某住所及工作场所,但并未发现二人踪迹,向村委会、派出所寻求帮助,也无功而返。“消失”的被执行人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7月9日,“执行110”值班室接到李某某的电话。原来,为了“躲债”,梁某某、杨某某已经“举家迁徙”至苏州长达7年。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300多公里外的苏州市,顺利找到躲藏在吴江区的被执行人梁某某、杨某某。最终经过执行干警长达2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梁某某、杨某某当场支付李某某3万元案款,剩余案款每月给付1000元。至此,该案取得阶段性成果。(储鹏 葛荣荣)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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