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执行110”再出击 司法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3-07-20 16:45:01 稿源:安徽法院网

  7月17日,在淮南市大通区法院执行大厅,蔡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首笔案件款。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蔡某偿还孙某某借款本息合计16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蔡某拒不还款,后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蔡某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总对总查控系统”也未能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蔡某系蚌埠市人,执行法官将调查重心转移至蚌埠,但依旧未能查到蔡某可以执行的财产。

  7月17日,大通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在上窑街头遇到了蔡某,其正在理发,请求法院出警。

  执行干警迅速依法将蔡某拘传回院,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向蔡某释法析理,告知蔡某如果再不履行将会有严重后果,蔡某依旧无动于衷。随后,执行法官对蔡某下达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一听到要拘留,蔡某慌了,表示自己愿意还钱,希望可以分期履行。孙某某同意其分期履行,蔡某立即联系其亲属送来了首期款2万元。(程晓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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