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拒不履行“玩失踪” 逃避执行被判刑

时间:2023-07-21 14:44:00 稿源:安徽法制报

  没有钱并且“玩失踪”,一男子在被判决履行债务后,仍心存侥幸,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拒绝履行义务试图逃避法律责任。7月4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依法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孟某于2016年向郑某借款11万元,承诺2018年还款,直至2019年,孟某分文未还,郑某向法院起诉孟某,法院于2019年判决孟某偿还欠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孟某未履行,郑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向孟某发出财产报告令,孟某拒不报告其财产,和法官“玩失踪”,法院依法决定对孟某拘留15日,因其拒不到案未能执行。经查控,其名下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按照终本程序暂停执行,但一直对孟某的账户保持监控。直至2022年2月,孟某的财付通进账超过30万元,法院干警又多次通知孟某,其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钱款均被其转账或消费。

  大通法院以孟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2月1日,公安机关将孟某抓获归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就在法院开庭前,被告人孟某履行了还款义务并获得郑某谅解,法院综合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公民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表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被执行人需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如有侥幸心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的,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魏小雨)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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