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股权转让引纠纷 法院调解次日给付到位

时间:2023-08-17 15:40:48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桐城市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司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被告甲公司系一家从事露天石材开采及石料加工、销售的私营企业,原告张某曾系甲公司的独资自然人股东,被告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被告丙公司欲受让原告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权,并于2022年1月27日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2818万元,分三期进行支付,但被告在支付了部分转让款后,仍有300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矿场实地查看调查,并结合各个争议焦点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分析其中利弊关系。从事件影响、损失程度等因素对各方耐心劝解,劝其及时止损,以免造成更多损失。最终,原被告双方愿意各退一步以298万元达成协议,并在调解后第二天将所有款项给付到位。(胡培)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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