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跨省联动促执行 深化异地协作机制

时间:2023-08-22 15:48:23 稿源:安徽法制报

  8月7日凌晨3时,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的买卖合同案件。

  2012年,孙某从赵某处赊销白酒价值5万元,2018年还款5000元后,打下欠条,表示剩余欠款在2019年6月前还清。后赵某多次讨要无果只得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孙某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但孙某不仅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还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

  8月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永康市。为确保成功控制孙某,执行干警与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协助。当晚7时,在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配合下,顺利控制孙某,成功将其拘传。两地执行干警耐心对孙某释法明理,为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并电话联系申请人赵某,积极组织双方线上调解。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凤台县法院执行干警宣读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并带其去当地医院体检。体检过程中,执行干警联系了孙某的家人,释明其中的利害,在孙某被拘留后,其家人联系执行干警偿还全部执行款,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此次跨省联动执行,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法院的沟通交流,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东躲西藏”的心理预期,更实战深化了异地执行协作机制。(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张允成)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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