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执行110”:火速出警拘传被执行人

时间:2023-09-15 15:40:02 稿源:安徽法制报

  “真的很感谢你们,没想到你们大周末也能够快速出警,帮我要回了借款。”申请人在拿到钱后,激动地对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9月3日,天长法院“执行110”收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火速出警,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回院,并圆满执结案件。

  2014年3月,被执行人董某因经营需要向安徽某安防有限公司(下称安防公司)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安防公司多次催要,董某仅还款10万元。于是安防公司将董某起诉至该院。判决生效后,董某未按期主动履行清偿义务,安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董某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履行,还玩起了“失踪”。由于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院依法对董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当日,天长法院“执行110”收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现在正在某某五金店内”。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将董某拘传至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当场对董某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向其释明如若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过释法劝说,董某终于认识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表示后悔,开始联系亲属筹款。最终董某当场支付5万元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王建萍)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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