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倾力执行有“速度” 司法为民有“温度”

时间:2023-10-24 16:14:07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期,肥西法院以“护民生、优环境”执行风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树牢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有力打击一批被执行人抗拒、躲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10月18日,肥西法院开展司法拍卖某住宅小区房产强制清场交付专项活动。此次专项行动出动干警22名,清场两处房屋共面积300余平方米,将房屋内物品妥善安置,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转为生动实践。

  近日,肥西法院经核实,司法拍卖成交的房产中有两套均在肥西县上派镇同一片区内,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邮寄通知书、张贴清场公告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但直至限期自行清场的最后一日,两名被执行人均未向法院交出房屋钥匙,肥西法院遂针对这两处司法拍卖房屋开展强制清场交付专项活动。

  执行干警强制开门进入位于肥西县某小区的一处司法拍卖房屋,门上张贴的清场公告早已不知去向。在清场交付的过程中,干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记录、制作移交笔录等,全程通过执法记录仪取证留痕,承办法官逐一清点屋内个人物品。行动中执行干警分工明确,摄录拍照、清点登记、制作笔录等有序进行。经过了近6个小时的工作,买受人现场查验后确认清场交付,并当场自行更换门锁,执行人员顺利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

  10月19日,肥西法院“执行110”群众举报电话响起,申请人称在上派某路口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行踪。获悉消息,执行干警迅速出警,不到半小时就将王某带回执行局。

  2018年上半年,申请人康某以现金方式向王某出借11万元,之后王某偿还了部分款项,2019年8月王某在肥西县城关派出所向康某出具了一张借款金额为9万元的借条。出具借条后,王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5万元未还。2022年7月,此案经肥西法院调解,双方约定王某分期归还款项,但之后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在联系王某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始终逃避执行。

  将王某拘传至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孙伟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与王某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王某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为期十五天的司法拘留。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王某慌了神,当场积极筹款,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偿还2万元,剩余款项经申请人同意后分期偿还。

  2022年,被执行人葛某向申请人许某提出借款请求后,许某便向葛某家属焦某微信账户转账三笔款项共计3万元,双方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约定。借款到期后,葛某未还本付息,经许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肥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葛某、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许某借款及利息合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葛某、焦某二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葛某、焦某名下微信及银行卡等账户,同时也多次传唤二人法律履行义务,但其二人一直不予理睬,逃避执行。

  10月19日,肥西法院执行110电话接到线索称,发现焦某的行踪,当日值班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线索地,将焦某拘传至肥西法院执行局。

  在法官接待室内,承办法官对焦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持续做焦某的思想工作,但焦某始终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焦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日17时,焦某被送至合肥市拘留所。(魏超 董晓弟 张雅文)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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