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拒不履行债务被拘留 老父亲自愿替子还债

时间:2023-11-01 16:05:21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法官,我是余某的父亲,我现在就替他还钱,请你们不要拘留他。”10月28日,南谯法院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拘留后被执行人余某父亲代为履行部分案款,双方达成和解。

  2016年,余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亲戚李某借款20.5万余元,后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余某分期偿还李某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共计32.3万余元。但余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前期财产调查,未发现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李某与余某本是亲戚关系,执行法官遂多次联系余某,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纠纷,促成履行,然而余某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

  10月27日晚7点,执行法官决定“夜访”被执行人居住小区,然而却未发现余某“踪迹”,通过走访,寻找到余某父亲,并现场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口头传唤余某,余某承诺第二天主动前往法院。

  10月28日上午9点,被执行人余某准时到庭。在执行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法律,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余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只是一再声称没钱,对于一直躲藏的行为毫无解释,也无悔意。鉴于余某一系列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随后,余某的父亲在得知余某被拘留的消息后,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其子还债,但是经济能力有限,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执行法官看在自己一片诚心可以从中进行调处。一方面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其父亲的经济情况,另一方面为最大限度尽快兑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到法院进行协商,从亲情和诚信等角度温情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被执行方当场归还8.3万元并对余款作出归还计划。经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余某的拘留措施。至此,一起跨越数年亲戚间的“心结”得以妥善化解。(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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