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30万元执行款到位 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时间:2023-11-17 11:39:02 稿源:安徽法院网

  11月15日,桐城市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春风拂面,急民所急”的鲜红锦旗,表达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2022年7月22日,案件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罗某之间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份,约定黄某参与“上海某有限公司”“福建某有限公司”纠纷的谈判、调解、和解,在受托范围内履行职责,认真负责维护罗某的合法权益。罗某在实际收到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赔偿款或补偿款后24小时内,向黄某支付报酬,报酬为赔偿款或补偿款50%作为佣金。后黄某履行相关职责,福建某有限公司返还了罗某损失110万元。但罗某收到该损失款后,未按约定向黄某支付报酬,黄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查询,该案于2023年6月16日申请了财产保全,法官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深圳市坪山法院冻结了罗某的定期存单,并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罗某,告知其应履行的执行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扣划他的定期存单。迫于法律威慑,罗某主动将30万元执行款及利息一并缴纳至桐城法院,11月9日,该院将执行款及利息一并发放到黄某执行人账户,此案执行完毕。(许文春)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