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法院:持续奋战促执行 “惠民暖企”有实效

时间:2023-11-23 16:49:36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法律强制性和执行智慧,办结了多起涉企执行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五河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六起合同纠纷案件,经依法判决,被执行人五河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共需偿还申请人安徽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各类款项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五河县某汽车运输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安徽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11月16日,弋江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蚌埠市五河县。在五河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内,当干警询问公司负责人在何处时,几名工作人员均表示负责人不在场且无法联系,对法院执行不予配合。当执行干警在公司内外查看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有急事,欲驾车离开现场。执行干警见其行为反常,将其拦下作进一步询问,此人一口咬定自己是普通员工,对公司情况不清楚,也拒不提供公司负责人相关信息。

  因执行受阻,执行干警前往五和县法院寻求协助。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立即调派多名执行干警一同参与执行。在出示搜查令后,两地干警携手对该运输公司办公场所展开搜查。经核对公司财务账目及经营资料、文件,确认欲离开的女性工作人员实际为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宋某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工作均由其负责。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运输公司虽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案件,但经营活动正常且有大额流水资金往来。为规避法院执行,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收支帐户。执行干警依法扣押了关键账本等财务资料,并将宋某某传唤至五河县法院作进一步询问。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法律宣讲和思想教育,宋某某承认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宋某某筹集了22.5万元交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并自愿作为担保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就六起案件的剩余款项作分期履行,在一年内全部清偿完毕。(汪一粟)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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