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借款拒还又“玩赖” 依法被拘留十五日

时间:2023-11-28 10:01:54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11月20日,南谯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方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予以惩戒。

  2020年1月,方某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鲁某借款3万元未偿还。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方某支付鲁某借款2.5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线上线下调查,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因其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沟通,而方某既不主动还款,又拒接执行法官电话,还与法院玩起了“失踪”。但执行法官从未放松对方某的执行力度。

  11月20日晚20点,南谯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被执行人方某正在某商场内吃晚饭,正当执行干警驱车赶往的路上时,被执行人方某猛然发现申请执行人身影便立即逃离现场,闻讯赶来的执行干警将正在停车场内准备开车逃离的方某逮个正着,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

  执行谈话中,执行法官向方某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严重的后果,被执行人方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主动履行了该案全部案款。正当方某以为自己的案件安稳地结束了,起身准备离开法院时,执行干警将其留住,因执行法官通过关联发现方某另有3起执行案件未履行,见此,被执行人方某以“没钱”“筹不到钱”玩起了“赖”。鉴于方某的消极履行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方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依程序移送拘留。心存侥幸的方某以为法院只是吓唬吓唬自己,不会动真格,直到送医体检后,戴上冰凉的手铐,前往拘留所时,方某瞬间慌了神,却发现悔之已晚。目前被执行人方某已送交滁州市拘留所执行。(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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