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没想到你们上班第一天,我就拿到了”

时间:2024-02-21 15:04:46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想到你们上班第一天,我就拿到了,感谢法官...”2月1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虽然年味还没有完全散去,但裕安区法院干警已迅速“收心归位”,并于当日顺利执结了一起涉劳务纠纷案件。

  2018年以来,原告谢某某为被告汪某某提供劳务服务,2021年2月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62000元劳务费,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款62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汪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催促,被执行人均未露面解决问题,态度十分消极,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予以惩戒。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调查,但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

  2月16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其如果继续不配合执行,将面对强制拘留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拒不还款。为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消极执行行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强制拘留决定,并于当天将其送拘。

  得知汪某某被拘留后,汪某某父母主动联系法院了解情况,在得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判决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后,表示愿意代子履行义务。2月18日,春节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汪某某父母来到法院,主动替汪某某履行全部案款62000元,被执行人汪某某也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写下悔过书。在案款全部履行当日,解除被执行人汪某某强制拘留措施,案件执行完毕。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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