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躲避执行被网上追逃 被执行人赔款认罚

时间:2024-03-13 15:22:27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躲避执行一年半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赶到谯城区法院执行局,将28万余元赔偿款支付给申请人,并缴纳罚款5000元。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拒执罪”威慑下圆满执结。

  2021年10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孙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孙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亳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后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判令王某限期赔偿孙某28万余元。王某由于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询,执行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也踪迹难寻。于是,执行法官转变思路,调取了被执行人微信及支付宝流水,发现被执行人确有能力履行义务,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固定证据之后,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2024年2月,谯城区法院立案受理该起刑事案件,对王某作出逮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迫于压力,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

  3月7日,王某赶到谯城区法院执行局,足额清偿了赔偿款,并缴纳了罚款。(李阳)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