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法院:法律威严强震慑 为民执得“救命钱”

时间:2024-04-22 15:19:54 稿源:休宁县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帮我拿回救命钱。”申请执行人占某激动说道。这是4月16日,休宁县法院执结一起小标的案件时的场景。

  王某起诉占某离婚一案,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王某需向占某支付八万余元。期间,占某被诊断患有恶性肿瘤,需长期化疗。案件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阅卷发现,诉讼阶段被执行人王某尚有存款七万余元,理应具备履行能力,但查询反馈银行账户却是空空如也,名下也无其他财产。因王某长期在浙江务工,一时无法确定其住所。执行法官抓紧调查银行流水,分析款项去向,同时电话联系其到庭应询。王某到庭后,声称钱款用于母亲房屋修缮、本人租房和女儿零用,暂无能力履行。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表明将进一步核实钱款去向,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威严的法律后果震慑下,王某主动履行了所有款项。

  今后,休宁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努力推动小标的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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