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跨南北三上东北 220余万元执行款到位

时间:2020-07-17 09:05:52 稿源: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三赴吉林,为马鞍山市某公司追回债权220.98万元,可以说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投 石 问 路

  马鞍山市某公司是一家生产模具的民营企业,其与位于吉林省的长春某公司多年来一直发生模具材料买卖业务关系。至2019年10月,长春某公司欠马鞍山市某公司货款200余万元未付。马鞍山市某公司多次上门追索未果,想到博望区法院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成效突出,便于今年1月份提起诉讼追索货款,同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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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望区法院立即成立专班,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审委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王培松和执行法官李文,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进行财产保全、送达。此行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为后续可能进入执行程序做好准备。保全小组克服“年关”出行不便等诸多困难,驱车2000余公里抵达长春,现实却是:被执行人欠债较多,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轮候查封账户意义不大。保全小组全力寻找突破点,终于经多方查询,获得一个利好消息:当地某大型企业欠付被执行人数百万货款未付。然而,没想到该大型企业,却拒绝接收保全材料。反复交涉后,某大型企业才算勉强收下。王培松和李文暂收后招,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交锋。然而,李文心里清楚,这次只是投石问路,这必然是一个难啃的“骨头案”!

顺 势 而 为

  博望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长春某公司给付马鞍山市某公司货款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正如李文所预料的那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加之数百万元的货款未回笼,给马鞍山市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6月中旬,经马鞍山市某公司申请,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立案当日,博望区法院交由专班李文承办,并及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李文在网络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准备好《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二赴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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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的法警吴斌,第一次到北方,因水土不服,早上一起床就鼻血直流。李文笑道:“小吴啊,你这是告诉我,我们今天的执行行动会取得开门红么?”简单处理后,两人立即开始了当天的工作。然而,此行并不像李文所说的那么顺利。刚到某大型企业门口就吃了一个闭门羹,保安让他们在公司门口等着,中途来了一位工作人员也只是简单询问登记了一下信息就走了。两人在门口徘徊了近4个小时竟然连门都没有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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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的长春,虽没有南方的炙日炎炎,但在室外站立4小时,也挑战了两人的体力和耐心极限。在此期间,李文也没有闲着,凭借着老执行法官的敏锐,发现公司门口不起眼的地方贴着一份公告。原来,某大型企业的集团公司巡视组入驻了该企业进行巡视,李文决定和巡视组交流一下相关情况。刚和巡视组交流不到半小时,企业负责法务的同志便热情地引导李文一行进入公司,配合办理相关工作。李文向该企业依法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告知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履行到期债务或向法院提出异议,企业承诺将依法履行到期债务。离开公司,李文看着吴斌鼻子上透着血丝的棉球,笑了......

切 中 要 害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李文翘首以盼的执行款却始终没有到账,便和某大型企业联系。收到的答复是:现在没有资金支付,还需要再等等。这边,马鞍山市某公司迫切需要资金周转。“是时候再出发了!”7月7日,李文和法警杨刚立即开启了长春市之行3.0版。李文不相信一个运行良好的大型企业,会出现没有资金支付的情况。于是,二人一到长春就赶到银行了解企业资金流转情况。这时,又来了一个小插曲:查询必须有省高院介绍信才行。李文又向吉林省高院请求协助,开具了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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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银行流水,李文发现该公司近日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动,绝非企业答复的没有资金支付。博望区法院经研究,决定依法对某大型企业账号予以冻结。在“黄金半小时”之内,企业法务又带着满满的诚意,主动和李文联系,反复强调了公司的各种困难。这次,李文不为所动,强调法律规定,并亮出在银行调取的流水。面对几天之内产生的十余页流水,法务一时语塞,借口离开了接待室。又是一个“黄金半小时”,法务回到接待室表示已经在准备付款了,请求付款后尽快解除对公司银行账号的冻结。李文斩钉截铁回答道,只要履行了法定给付义务,依法也应当解除相应强制措施。说完,李文一行驱车前往银行,等候款项到账的消息。当银行快下班时,李文接到院里电话:220余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到账。接下来,李文、杨刚解除对某大型企业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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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尘埃落定,李文拿出手机,点下了订购回程机票的确认键!(孙振华)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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