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法院:集中发放建工金鸟集团集资户首批执行案款

时间:2021-04-15 08:22:56 稿源: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4月9日上午,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二楼执行接待大厅,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集资户的首批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悉,自2016年起至今,庐阳法院受理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涉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等诸多案由的案件共计四百余件。其中,该公司内部员工集资建房的民间借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金额较大。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庐阳法院依法判令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员工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庐阳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四清查明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涉及众多案件,名下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其中包括本次处置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的土地。

  为及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执行局干警在庐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及党组成员、副院长曾东生的带领下,多次前往涉案土地的首封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后,双方法院达成共识,由庐阳法院对涉案土地进行处置。

  2021年2月7日,该涉案土地处置所得4712万余元转入庐阳法院执行账户,在划归东营中院1000万元整后,剩余3712万余元用于发放执行案款。因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涉案众多,案情复杂,庐阳法院副院级审判员刘迎带领法官张四清等执行干警,对案情进行细致梳理,最后确定了执行案款的具体发放流程,并于4月9日进行了集资户执行案款的首轮发放。该次共计发放22人,执行款项388.7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在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向庐阳法院执行法官送上了“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陶丽霞 审管办)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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