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千里奔袭,新能源车押回了

时间:2021-04-21 15:34:46 稿源:人民法院报

  重庆士继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继达公司)于2018年向安徽省芜湖市好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用公司)承租了14辆新能源汽车,支付部分租金后,就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付剩余租金。好用公司发函要求提前收车,仅收回3辆,仍有11辆车未予返还。该案经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士继达公司返还好用公司11辆新能源汽车,支付租金、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合计4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士继达公司未按时履行还车和付款义务,好用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士继达公司已将11辆新能源汽车中的6辆转租给贵阳市两家公司使用,如果不去现场调查,车辆难以执行到位。

  协助装车。

  检查车辆是否稳固。

  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文武带领3名干警前往贵阳市查找案涉车辆。芜湖市和贵阳市相距1500公里,执行干警日夜兼程,赶到贵阳市后,不顾劳顿,立即兵分两路到租赁案涉车辆的贵阳某速递公司和贵阳某生鲜配送公司查找车辆。在这两家公司都不肯配合执行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现场利用车辆登记信息和定位系统找到了6辆案涉车辆的具体位置。

  执行干警联系拖车公司准备运回车辆时,贵阳某速递公司和贵阳某生鲜配送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都和士继达公司签了租车合同,交了押金,现在联系不上该公司负责人,如果不退回押金,不能将车辆交给法院。

  车辆全部装上拖车。

  交接行驶证等车辆资料。

  郑文武向他们解释,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这6辆车属于好用公司,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另行起诉维权。

  经过耐心释法说理,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当场将车辆上的货物卸空,将车钥匙交给执行干警。

  申请人送来锦旗感谢执行法官。

  执行干警立即联系拖车公司,将6辆新能源汽车运回芜湖。好用公司收到法院快速执行回来的车辆,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据悉,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79件,已结案606件,执行到位金额1689万元,平均办案天数22天。(周瑞平)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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