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强制追缴违法所得 依法退还被害人

时间:2021-07-29 09:21:26 稿源:阜阳市阜南县人民法院

  “谢谢阜南法院的法官们!七八年了,我们被骗的钱终于追回来了,太谢谢了!”一名群众接过钱激动地对阜南法院执行干警说道。这是7月28日上午阜南县新村镇某村村委会院内发生的一幕。

  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期间,该村曾有一由政府全额出资修路的项目,本案被执行人刘某便谎称修路需村民集资,骗取该村村民钱款若干。2019年,本案案发,后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诈骗罪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退还各被害人。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将违法所得依法退还。2021年,本案移送执行。

  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案件管理与服务平台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到部分款项,但与移送标的还有较大差距,于是执行法官驱车至刘某家,找到了已经出狱的刘某。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后,刘某表现得很不情愿,称其没有钱退还。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这些钱都是村里每家每户的血汗钱,必须退还,如果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听后表示会在几天内将钱打到法院执行账户。

  案款全部到位后,如何向50多名被害人发放这笔钱成了新的问题,考虑到被害人中有不少人年龄较大、没有银行账户,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承办人将案款取出,并于7月28日上午组织多名执行干警至该村村委会将案款以现金方式逐人发放,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村民们分别领到了133元到956元不等的款项。

  几百元虽然不多,但都是群众翘首以盼的血汗钱。阜南法院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最终追回了村民们被骗的钱;逐人发放到位,更体现了阜南法院干警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

  今后,阜南法院全体干警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尽职尽责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李威振)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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